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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2-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关于建立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海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的通知>》(南住建〔2014〕8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乡镇根据《通知》要求,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本着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一村一表,认真做好基本情况调查、信息采集和登记录入等工作。
二、信息采集完成后,要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将填报好的《行政村人居环境信息表》及照片录入到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http://czjs.mohurd.gov.cn),该系统的使用及用户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完全相同(用户名和密码也相同)。
三、行政村人居环境信息按年度调查。每年度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并在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如有疑问及时联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军邦,联系电话:859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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