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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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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12-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德县开展非法开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同德县开展非法开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529

同德县开展非法开垦草原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遏制非法开垦草原行为,有效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县政府决定于201457月份开展专项整治非法开垦草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政办【201484号《关于开展非法开垦草原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政办【201484号《关于开展非法开垦草原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依据,以全面查处破坏草原的非法开垦行为为重点,强化草原监督管理措施,综合整治,标本兼治,有效遏制非法开垦草原行为,从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资源有续利用,实现全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部门职责

工作重点:重点整治尕巴松多、唐谷两镇非法开垦草原案件,查处2014年以来我县非法开垦草原案件。做好非法开垦草原案件的调查摸底、依法处理、建立机制和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部门职责:非法开垦草原专项整治工作事关全县草原生态保护,维护社会稳定,涉及农牧民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必须同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形成部门之间密切协调,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非法开垦草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县农牧局职责: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开展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二是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对破坏草原违法行为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破坏草原的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调查取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是要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震慑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广大农牧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0974-8592648)。

 2、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一是各乡(镇)非法开垦草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措施和具体责任人,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非法开垦草原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是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大《草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牧民群众认识到破坏草原的危害性,保护草原生态的重要性。三是乡(镇)、村社干部和草原管护员要经常深入村社进行草原巡查,对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县草原监理站。

 3、公检法部门职责:对农牧部门移交的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宣传教育阶段(520日—531日)

成立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全县专项整治非法开垦草原工作方案。各乡镇要同时成立专项整治非法开垦草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区域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非法开垦草原工作的重要意义、《草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草原生态保护方面的知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农牧民群众真正认识到保护草原生态的重要性和破坏草原造成的严重后果,为专项整治非法开垦草原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村社、调查摸底阶段(61日—620日)

县农牧局与各乡镇抽调人员成立联合工作组分赴各村社,以2014年发生的非法开垦草原事件为重点,认真对2014年期间非法开垦草原情况逐乡逐村摸清情况,对非法开垦草原事件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三)集中整治、依法处理阶段(621日—720日)

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将组织法院、公安、司法、监察、农牧、草原监理等部门,集中力量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开垦草原和违规审批等违法违纪案件集中整治,依法依纪严肃查处,重点查处一大批大案要案。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违法开垦草原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制定相关的处理措施;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鼓励,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四)总结经验、建立机制阶段(721日—731日)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工作组要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原因,建立健全《同德县草原保护与管理制度》等长效机制。各乡镇要完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草原保护与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同时,要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量,坚决制止开垦草原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树立本乡镇、本部门、检阅班子和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的一次重要机会,对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非法开垦专项整治工作。

   (二)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宣传非法开垦草原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非法开垦草原专项整治活动中来,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保护草原生态意识。

   (三)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并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制定各自具体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责任及时限要求,要将整治任务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每一个村社和每一个农牧户头上,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查,常抓不懈。县非法开垦草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草原监理站要加大对各乡镇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治不力的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乡镇本部门非法开垦草原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并加大对非法开垦草原专项整治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草原生态保护意识,齐心协力共创天然草原生态平衡,改善草地牧业生产条件,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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