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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2-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征集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科学编制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集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函》(青府法〔2014〕183号)文件要求,现将征集2015年度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部门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要求,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注重通过立法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要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中的重点领域立法,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公共服务、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提升民生福祉等领域,提出有针对性、创制性和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为推进“三区”战略等工作目标提供法制保障。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正确把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与政策调整的关系,区别轻重缓急,对改革开放急需、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实践经验基本成熟、各方形成基本共识、条件基本具备、出台时机比较适宜的项目可作为立法重点,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的建议。同时,要注意与国家立法工作及省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计划中起草调研和酝酿论证项目的协调和衔接。
三、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附有说明,说明该立法项目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具体措施。
四、对提出的立法计划项目建议,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15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表》,并与2014年9月24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附件:《2015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表》
2014年9月23日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印发
附件:
序号 |
立法项目名称(或建议修改、废止的项目名称) |
发布形式(地方性法规或省政府规章) |
制定(或修改、废止)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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