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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10-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同德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同德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其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彭毛才让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东主才让 县政府副县长
李 捍 民 县法院院长
成 员:华旦龙主 县公安局局长
拉加东主 县司法局局长
童 智 加 县民政局局长
李 旭 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增 太 加 县农牧局局长
才 杰 加 县水利局局长
烈日多杰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撒 列 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 树 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东 白 县工会副主席
卓玛扬吉 县妇联主席
豆 太 加 县信访局局长
赵 子 阳 县法制办主任
斗 太 加 县第一居委会主任
旦正才让 县第二居委会主任
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调解庭,拉加东主同志任首席调解员,尤拉才让、 关却卓玛等具有相关资格的同志为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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