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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06-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同德县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共计13项)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3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  对象 抽查比列 抽查   频次  (次/年) 抽查   方式 抽查内容 备注
1 对枪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国主席令72号2015.4.24修正) 第20条、第28条
同德县公安局 相关单位、公民
40% 4次/1年 现场检查 是否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是否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是否上缴报废枪支;是否制造、销售仿真枪的;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是否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配置民用枪支的个人,是否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的等。  
2 对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12.4)
第6条
同德县公安局 相关单位 40% 8次/1年 现场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等。  
3 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2006.4.26)第5条 同德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 40% 8次/1年 现场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保在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中,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非法制造、贩运、销售爆炸物品和私藏、私带、滥用、盗窃爆炸物品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4 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检查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 第16号1994.1.25) 第11条  同德县公安局 辖区内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10% 5次/1年 现场检查 是否存在未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未履行备案手续收购非行产性废旧金属的、未向公安机关办理注销、变更手续的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未如实登记的收购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5 对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58号,2016.2.6修订)第3条、 第4条、 第6条、第7条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第588号2011.1.8)第14条
同德县公安局 辖区内娱乐场所 100% 24次/1年 现场检查 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6 对旅馆行业的监督检查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第588号2011.1.8)第14条 同德县公安局 辖区内的旅馆 40% 8次/1年 现场检查 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7 对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2009.9.28日) 第3条  同德县公安局 辖区内保安服务单位 40% 8次/1年 现场检查 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保安服务单位的与保安员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以及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等。  
8 对消防设计施工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6号  2009.5.1)第4、10、13、52、53、58条 同德县公安局及消防支队 符合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 10% 2次/1年 实地检查 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消防设计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投入使用后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的违法行为等。  
9 对消防技术设计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6号  2009.5.1)第4、10、13、52、53、59条 同德县公安局及消防支队 辖区内建设工程 10% 2次/1年 实地检查 是否存在违法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违法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监理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违法行为等。  
10 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第4、10、13、52、53、60条 同德县公安局及消防支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 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其他重点及非重点单位随机 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实地检查 是否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违法行为等。  
11 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安装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6号  2009.5.1)第4、10、13、52、53、66条  同德县公安局及消防支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 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其他重点及非重点单位随机 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实地检查 是否存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的安装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等。  
12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6号  2009.5.1)第4、10、13、52、53、53条 同德县公安局及消防支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 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其他重点及非重点单位随机 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实地检查 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13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6号  2009.5.1)第4、10、13、52、53、24条  同德县公安局及消防支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 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其他重点及非重点单位随机 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实地检查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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