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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1-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上报2017年度报告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9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的规定,凡在2017年12月31日前在同德县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必须通过青海省工商局门户网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17年度报告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等信息;

    (八)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九)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十)其他应公示的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九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三)分支机构情况信息;

    (四)资产状况信息;

    (五)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等信息;

    (六)主营业务活动、成员人数、从业人数、女性从业人员等信息;

    (七)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资产状况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党建信息;

    (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它信息。

     四、年度报告报送登录

    年度报告信息公示系统登陆网站:输入http://www.qhaic.gov.cn。进入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信息公示系统”栏目,进入年报系统。首次填报年度报告的企业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含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操作流程录入年度报告信息并保存,即可完成年度报告报送任务。

业务咨询电话:0974-8592326

技术服务电话: 0971-8271072 0971-8214933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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