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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赵林军同志补发工资的函
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有县政府办公室职工赵林军(已退休),男,1964年出生,于2016年10月因病住院(请假),到2017年2月因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停发2月份工资,之后本人及时到单位补办了续假手续,并提交了退休报告,当年6月正式退休,至此,特申请补发2017年2月份工资(实发5681.42元)。
妥否,请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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