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12-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中共同德县委办公室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德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省州驻县各单位:
现将《同德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同德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办字〔2018〕50号)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8〕5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湖泊管理保护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工作方针,将湖长制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体系,把全县所有天然湖泊、人工湖、水库、淤地坝、涝池(以下简称湖库)纳入湖长制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二、目标任务
2018年12月底前,建立区域和流域相结合、与河长制紧密衔接的县、乡镇、村三级湖长制组织体系。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有效遏制围垦湖库、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等现象,逐步实现全县湖库水域面积稳中有升,岸线管理更加科学,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湖库生态环境显著好转,使湖库成为维护良好生态系统的重要纽带,成为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优美空间。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湖库水域空间管控。依法、科学将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的水域、滩区等划定为湖库管理范围,协调保护、治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依法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库、违法占用湖库水域。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等制度,严控跨湖、穿湖、临湖建筑物和设施建设,确需建设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优化工程建设方案,采取科学合理的恢复和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不利影响。
(二)强化湖库岸线管理保护。实行湖库岸线分区管理,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可开发利用区,合理确定开发界限。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水工程管理范围,落实生态红线。其它承担防洪、灌溉、生态供水功能的湖库,重点落实水工程保护范围。
(三)加强湖库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坚持因水制宜、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建立健全集约节约用水机制,强化湖库水资源保护。严格湖库取水、用水和排水全过程管理,控制取水总量,保障湖库生态水量,维持湖库生态用水和合理水位,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增强湖库水体的流动性。严格入湖库排污口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入湖库排污口,加快入湖库排污口截污治理,严厉打击废污水直接入湖库和垃圾倾倒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湖库周边及入湖库河流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综合防治。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有效控制湖库水体污染,逐步改善湖库水质。
(四)加大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立水环境目标管理制度,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湖库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湖库水环境整治。深入推进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和规范化建设,及时治理各种环境隐患,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大湖库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清洁环境工程,进一步提升湖库生态功能和健康水平。
(五)加强湖库水生态治理与修复。维护湖库生态空间,结合防洪、供水保障等需要,实施湖库水系连通工程,确保湖库水域总面积稳中有升。实施湖库生态岸线建设、滨湖绿化带建设,打造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的湖库水生态环境。
(六)科学合理推进湖库保护与资源利用。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实现相关规划“多规合一”,做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合理利用湖库资源,把湖库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
(七)健全湖库执法监管机制。加强湖库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湖库、入湖河流所在行政区域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日常巡查机制,建立健全河湖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机制。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湖违法犯罪行为。
四、实施范围
全县境围内常年水面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上天然湖泊和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涝池全部纳入湖长制,
五、组织体系
(一)湖长及湖长办公室设置
将湖长体系设置与河长设置充分结合,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担任县总湖长、副总湖长;班多电站由县级河长担任湖长;班多电站同德县段、戈迈一级水电站由县级河长担任湖长;涝池湖库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湖长,分级分段设立湖长,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湖库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在县河长制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各乡镇设立相应河(湖)长制办公室,建立乡镇村级湖长制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
(二)工作职责
按照湖库分级管理,总湖长、副总湖长负责领导全县湖长制工作。湖库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库的管理保护负总责,统筹协调湖库与入湖库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库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制定并实施“一湖一策”方案,明确各级湖长职责,协调解决湖库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库、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等突出问题。其他各级湖长对湖库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库管理保护工作。各乡镇结合实际,指导辖区行政村建立湖长制,落实村级湖长及村级巡湖员、保洁员。各级湖长定期对包抓湖库进行巡查、检查、指导。村(社区)级湖长每周巡查两次,乡镇级湖长每周巡查一次,县级湖长每月巡查一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全县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公室、县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成员单位,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各联席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贯彻落实湖长制情况报送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同时根据《同德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制定本级湖长制实施方案,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四)联席单位职责
1.县纪委监委: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水环境保护问题处置失当及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按干部管理权限督促查处,并实施问责。
2.县委组织部: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3.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全县河湖库渠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4.县编办:调整利用现有机构编制资源,设立河湖长制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
5.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协调推进河湖保护有关重点项目,推进工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工作,做好省州县有关河湖保护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
6.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指导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教育活动,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积极宣传河湖保护正能量,对破坏水资源、水环境和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7.县农牧和科技局:指导、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8.县公安局: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9.县财政局:协调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10.县审计局:将水域、岸线等自然资源资产纳入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内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11.县国土资源局: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协调河湖库渠治理项目用地保障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登记;规范采矿管理工作,对涉河违章建筑进行联合查处。
1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排水设施建设及监管工作;县城区防内涝工作;协助水利部门做好县城规划区河道岸线,依据城乡规划做好城县规划区河道岸线沿线的规划管理工作。
13.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全县湿地保护、监督和利用工作;开展湿地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区、水源涵养地、沿河绿化景观带等项目的建设,统一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开展入河湖污染源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实施全县地表水水质监测,监督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等工作。。
14.县水利局:指导、监督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及附属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河湖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15.县交通运输局:监管和推进涉河陆路交通污染防治,做好涉河国省干线桥梁上下游保护范围内禁采工作。
16.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导、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六、工作制度
湖长制各项工作制度按河长制各项制度执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实施湖长制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明确湖长,细化湖长职责,狠抓工作落实。湖长制各联席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根据当地湖库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管理单位,明确工作进展安排,尽快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湖库管理保护责任体系。
(二)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要抓紧摸清区域内湖库分布、数量、位置、面积、水量等基本情况,编制湖库名录,收集湖库水资源、水域岸线、水生态、水环境等数据信息,建立“一湖一档”。
(三)严格考核问责。完善湖库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将湖长制考核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县、乡镇级湖长对相应湖库下一级湖长进行考核,细化考评标准,加大监管力度,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问题倒查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推行湖长制重要意义,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护湖队,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监督河湖保护管理的浓厚氛围。通过湖长公示牌、河(湖)长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畅通公众投诉渠道,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县级责任湖长湖泊名录
附件
县级责任湖长湖泊水库名录
湖泊(水库名称) |
湖长 |
名单 |
管理单位 |
县级责任湖长 |
联点乡镇副县长 |
|
|
班多水电站水库 |
巴沟乡湖长 |
乡长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戈迈一级水电站水库 |
巴沟乡湖长 |
乡长 |
青海物通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松多涝池 |
巴沟乡湖长 |
乡长 |
巴沟水管所 |
卡力岗涝池 |
巴沟乡湖长 |
乡长 |
巴沟水管所 |
注:乡镇湖长制工作由各乡镇联点副县长主抓,尕巴松多镇由赵庆珊副县长联系,巴沟乡由扎西加副县长联系,唐谷镇由李旭东副县长联系,河北乡由华旦龙主副县长联系,秀麻乡由才本副县长联系。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