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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08-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秀麻乡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秀麻乡宁龙村养殖马鹿场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报告
同德县森林公安局:
秀麻乡宁龙村养殖马鹿场建于1993年,现有草场约500亩和33头马鹿,有资格证书的兽医1名、技术人员1名,3名工作人员。至今未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导致很多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望贵局给予批准。
特此报告。
秀麻乡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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