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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8-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海南州同德县“6·10”交通事故次生柴油 泄露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磋商会议公告
一、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月18日下午14:30
地点:海南州恰卜恰城北新区仁和路海南州生态环境局2楼会议室
二、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同德县生态环境局
三、受邀参与磋商单位或部门:海南州生态环境局、海南州检察院、竞帆律师事务所
同德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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