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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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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2-0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自然资源信息公开

同政办[2011]128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同德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矿山企业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县政府各部门:
《同德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矿山企业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同德县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检查水源地和企业名单及饮用水源地
2、《海南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矿山企业尾矿库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调查表》 
 
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饮用水  污染隐患 排查整治 方案 通知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0印发
 共印10份
同德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矿山企业尾矿库
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0一一年九月) 
 
为切实加强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有效防范矿产企业尾矿库污染,根据《海南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化工生产企业及矿山企业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南政办[2011]76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坚持“全面排查、突出重点、严格执法、重在效果”的工作原则,着眼于建立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及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水源地保护区制度落实、建设项目管理、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和装备、安全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等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努力提高矿山企业尾矿库安全及环保管理水平,消除现有环境污染隐患,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马志明为组长,何香龙副县长、苑丹坚措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吉群扎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南拉加、县水利局局长张良善、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巴洛、县监察局局副局长万玛加为成员的县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矿山企业尾矿库污染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督促尾矿库企业完善环境污染隐患的检查、整治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环境监管水平,严格防范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开展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及上游地区环境污染隐患,重点检查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整治范围及工作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矿山企业尾矿库。
(二)排查整治内容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内容:水源地保护区制度落实情况,保护区安全防护设施、保护区警示标志建设情况;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新(扩)建项目;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的堆置和存放情况,以及排污口设置情况;可能污染水源的畜禽养殖及旅游活动情况;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检查中要全面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依据相关法规提出处理意见。禁止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水质的旅游、餐饮、畜禽养殖及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对威胁水源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矿山企业尾矿库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企业立项、矿产资源开采、安全生产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履行情况;安全和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及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矿山企业尾矿库是否存在易造成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库、险库和病库情况;矿山开采的占地、开采方式、弃渣等情况。检查中发现对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责令限期补办;对安全和环保设施不完善的要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限期整改;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风险较大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四、排查整治时间和步骤
排查整治工作从2011年8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1年8月1日-10日):由县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水利局、县国土部门组织力量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分类指导,一企一策,逐一制定查处措施和整改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8月11日-20日):县工作组督促各乡镇和单位及企业按照排查阶段制定的整改方案,集中时间进行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8月21日-30日):各县负责对全面排查中要求各乡镇和企业整改的工作进行验收,并对此次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县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并上报州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迅速成立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对辖区企业和全县重点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排查到位、不留死角,整治到位、不留隐患的工作原则,查找各个环节存在的环境安全和污染隐患,对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和污染隐患问题,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二)确立重点,源头控制。在划分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基础上,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上游地区污染隐患,进一步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从源头控制隐患,确保集中式饮用水环境安全。
(三)共同推进,务求实效。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相结合,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落后产能工艺淘汰关闭工作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风险企业检查系统数据库和动态更新机制,为长期保障环境安全做好基础工作。
(四)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大检查、巡查、督查频次,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跨区域的企业和饮用水水源地,采取联合执法或交叉执法检查,杜绝生产企业事故性排放,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不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等各类违法行为,对已经下达整改要求的,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县环境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尾矿库企业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调查表》(见附件)务必于8月25日前报送州环境保护局、州经济商务委员会、州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州环保局:李连珠,;州经商委:张有玉,139******5896;州国土局:陈生义139******4507)。
 
 
 
 
附件1 
同德县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水源地和企业
名单及饮用水源地
 
同德县尕干河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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