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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1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2年8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内蒙古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号牌为蒙AK1475的卧铺客车行驶至包茂高速安塞段K484+95米处时,与河南孟州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号牌为豫HD6962的大型罐车(装有甲醇)追尾,两车起火,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这起事故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8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9月5日州安委会又召开了全州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就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驾驶运输行为作出紧急部署。现就认真贯彻落实8月28日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9月5日全州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峻形势,切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今年以来,我县已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46起,其中一般以上事故3起,死亡8人,受伤3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呈易发多发态势。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充分暴露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还存在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薄弱、驾驶人员违法违规驾驶等突出问题。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海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条件。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县交警和运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方案,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督促运输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从业人员,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盯、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
二、迅速开展行业大检查,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县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意见》和8月28日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9月5日全州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分别制定本行业安全检查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一)全面深入开展客运安全隐患排查。由县运管部门牵头,旅游局和各乡镇政府配合,对全县客运企业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包车等联合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个企业,不漏一辆客车,对企业营运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车辆安全技术情况、营运线路、道路条件、驾驶人从业资质、交通违法、事故记录等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对每一辆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包车的安全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车辆年审情况、例保制度、车辆报废年限等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停运。二是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驾驶证审验、身体状况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凡不具备条件的坚决清除。三是对公路客运线路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评估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坚决取消,对安全设施不全的要坚决整改;对长途货运和客运车辆要坚决落实停车休息的地点和时间。四是对客运和货运车辆要进行全面整顿,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运;对三级以下道路,客运车辆在夜间22时以后,坚决禁止通行。所有公路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必须停车休息。
(二)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由交警队牵头,运管、农机等部门配合,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以保障车辆通行秩序为重点,强化对省道、县乡公路,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等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坚持严查“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规范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置及检查程序,针对当前事故多发的态势,坚持对客车进行登记检查,严格落实“五不出站”制度。三是对客运每一个驾驶人开展清分清违和事故查处行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凡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要坚决停运,督促处理。四是对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与派出所吸毒人员数据库进行集中比对,发现有吸毒史的,坚决停止运营;对确认具有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一律按规定注销驾驶资格;对在路面执勤、交通事故处理、驾驶证申领和换证、审验等工作中,发现驾驶人有吸毒嫌疑的,及时移交派出所处理。五是要对所有客运驾驶人开展一次以“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上”为主题的行车安全教育,加强对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典型案例教育,危险路段、雨季行车安全教育;普及行车过程中遇突发情况的处置常识。
(三)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由县运管部门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对全县所有运输企业开展一次集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隐患的排查和整治。一是对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措施、责任落实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岗位责任不清、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坚决停业整顿。二是加强对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和事故多发的客运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班组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健全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三是严格对客运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消除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道路通行安全隐患的排查。由交通局负责,交警队配合,对全县范围内公路的危险路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一是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临水、临崖)的路段。二是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或不规范的路段和公路平交路口。三是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路段。四是学校周边的公路是否按要求设置学校标志和减速设施。五是对以前已排查整治的公路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要继续列入排查范围,务求彻底,不留死角。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排查。由公安局牵头,安监、质监、运管等部门配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一是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或达不到许可要求的企业,要限期整改。二是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运输资质和上岗资格证进行严格审查,对没有从业资格的企业、车辆、人员,坚决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三是全面检查运输车辆、槽车罐体、配载容器和安全附件检测检验合格证明,确保车辆、罐体、容器符合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停运。四是认真检查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落实情况,应急处置器材、防护用品、安全监控车载GPS终端、标志灯、安全标示牌等配备情况,对不定期维护、检验,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完善,GPS终端不定位的,要及时维护、检验,补充完善、检查维修,待符合安全条件后才能进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五是加强道路通行监管,严格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擅闯禁行区域、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剧毒化学品管理档案和流向核查制度。
(六)严禁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由公安局、农机局、交警队负责,各乡镇政府配合,进一步加大对全县范围内的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等低速货运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坚决禁止上述车辆违法载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深化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继续深化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客运、货运、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重点,不断加大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力度,针对道路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尤其要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运营等非法违法行为。突出“三个重点”、坚持“五个一律”,认真抓好对道路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单位和驾驶员的隐患排查。“三个重点”即客运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单位、驾驶员。“五个一律”即对车辆违法超载20%以上的,一律卸客(货)转运、一律依法扣留车辆、一律按上限罚款、一律依法拘留;对车辆超过限定速度50%以上的,一律按最高限额罚款并注销驾驶证;对有两次违法超车记录的,一律记12分;对车辆疲劳驾驶的,一律就地强制休息。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继续深化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客运、货运、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重点,不断加大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力度,针对道路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尤其要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运营等非法违法行为。突出“三个重点”、坚持“五个一律”,认真抓好对道路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单位和驾驶员的隐患排查。“三个重点”即客运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单位、驾驶员。“五个一律”即对车辆违法超载20%以上的,一律卸客(货)转运、一律依法扣留车辆、一律按上限罚款、一律依法拘留;对车辆超过限定速度50%以上的,一律按最高限额罚款并注销驾驶证;对有两次违法超车记录的,一律记12分;对车辆疲劳驾驶的,一律就地强制休息。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
由交警队牵头,安监、教育、广电、运管、农机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配合,集中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都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并认真实施,要不断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利用县广播电视制作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企业、村社、学校和单位的宣传工作,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五、强化协调联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牵手平安行”活动
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综合排查治理超限、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安全隐患问题。交警队要强化与各职能部门的牵手联系,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委员会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道路安全防护“生命工程”,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强化与运输企业的牵手联系,要帮助企业完善制度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源头管理。强化与驾驶人的牵手联系,做好对新驾驶人安全文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客货运驾驶人的经常性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文明意识。强化与交通参与者的牵手联系,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营造全民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县政府督查组以不定期的将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一是查宣传氛围是否到位,看是否对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是否对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进行了培训,是否有道路交通安全标语等;二是查工作责任是否到位,看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是否分解量化,乡镇干部包保责任制是否落实,乡镇是否与村、与车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三是查安全设施、警示标志是否到位,看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警示标志是否设置等,看危险路段、学校、村庄等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等;四是查严查严管是否到位,看是否对本辖区和本单位负责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看查处违法行为数量,查处处罚是否到位等;五是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看是否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度,看对以往交通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是否进行追究等。六是查开展客运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情况、安全监管情况、打非治违活动开展情况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工作落实,如责任落实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追究。
二0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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