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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9-09-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同德文件

同德县2019年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切块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9]788号)精神,下达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9万元。按2019年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目标,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将资金用于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防贫。主要用于以下六个方面:

(一)用于2019年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助学补助,对2016年、2017年、2018年已脱贫或2018年底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于2019年秋季新考入或正就读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或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接受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5000元;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6000元。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发放到户,严禁发放现金。

(二)用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两后生”短期技能培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合培训,培训内容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就业岗位要求及适应劳动力转移需要的岗位基础知识、操作技能、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卫生生活常识和公民道德规范,突出技能训练,注重职业能力培养,切实帮助建档立卡户掌握一门二三产业的职业技能,带动建档立卡户通过观念转变、能力提升,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创业致富带头人和“两后生”短期技能培训,每人财政补助2000元。

(三)用于扶持合作社通过撬动银行贷款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规模,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我县生态畜牧业合作社提质转型增收,以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打造我县精准脱贫产业发展的新增点和新亮点。主要扶持河北乡格什格、上知迈和秀麻乡达哇村3个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通过撬动银行贷款异地引进高原型生产牦牛,壮大合作社养殖规模,大力发展走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畜牧养殖合作社。

(四)用于扶持扶贫车间,升级改造斯尔央冷链基地制冷设备。

(五)用于扶持青稞产业,对尕巴松多镇申吾村、唐谷镇加拉村、元庄村、合土乎村、阿血村、达隆村,巴沟乡尕毛其村等7个村有机青稞基地和藏禾源青稞加工厂进行扶持。

(六)重点扶持用于“530”小额贴息贷款,对被评定为信用户、有生产经营能力、有金融服务需求、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3年期、全额贴息、免抵押、免担保贷款。由扶贫局、主办行、村委会、第一书记共同对有发展意愿和项目、有资金需求,有劳动能力、无欠贷欠息的“三有一无”贫困户逐户摸底,列清单、建名录、定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对其贷款申请快审、快批、快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都能得到扶贫小额贷款的支持。

二、资金分配安排

下达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大中专生助学补助资金112万元、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两后生”短期技能培训30万元、“530”小额贴息贷款118万元、合作社补助资金150万元、扶贫车间补助资金10万元、青稞产业扶持资金39万元(具体分配安排详见附表1)。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下拨资金,资金发放到位后,要及时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县扶贫开发局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附表1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资金

(万)

实施主体

 

 

1

 

2019年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助学补助

2016年、2017年、2018年已脱贫或2018年底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于2019年秋季新考入或正就读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或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给予补助

 

112

 

县扶贫开发局

2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两后生”短期技能培训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合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和“两后生”短期技能培训

30

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3

 

合作社扶持资金

每个合作社补助撬动资金50万元,扶持河北乡格什格、上知迈和秀麻乡达哇村3个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通过撬动银行贷款异地引进高原型生产牦牛。

 

150

县农牧和水利局

县农商银行

 

4

 

扶贫车间扶持资金

 

升级改造斯尔央冷链基地制冷设备

 

10

县省级扶贫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5

 

青稞产业

对尕巴松多镇申吾村、唐谷镇加拉村、元庄村、合土乎村、阿血村、达隆村,巴沟乡尕毛其村等7个村有机青稞基地和藏禾源青稞加工厂进行扶持

 

39

 

县农牧和水利局

 

6

 

530”小额贴息贷款

对被评定为信用户、有生产经营能力、有金融服务需求、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3年期、全额贴息、免抵押、免担保贷款

 

118

 

县扶贫开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于2019916日前报送县扶贫局报备。

(二)全面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对评审后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建设地点和项目补助标准,在同德县政务网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安排专人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按照“当年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原则,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项目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进度要与资金拨付进度同步,各项目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实施、验收、报账、绩效评价工作。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财经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进度走”的原则,做到所有扶贫资金一律直接下达到项目,并实行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验收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扶贫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五)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项目乡镇以项目为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前、实施中、验收后的各阶段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项目档案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公示资料、扶贫项目农户申请表、扶持对象花名册、扶贫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前和实施后对比图片、项目资金报账台账(项目物资发放表、资金拨付到户签字确认表)、项目验收鉴定表、项目总结相关材料,资料整理装订后报县扶贫开发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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