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6-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同德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同德县完科村至秀麻乡公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预审意见
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就同德县交通运输局报送的由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同德县完科村至秀麻乡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拟建项目概况
同德县完科村至秀麻乡公路工程性质为改扩建。道路全长26.53公里,起点位于同德县尕巴松多镇完科村,终点位于唐谷镇扎血尔村郭州贡拉垭口,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主体工程包括41座涵洞、30米护岸墙、1370米铅丝石笼、230米护肩墙、36048米三角边沟、345米矩形边沟等。
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9〕79号文件批复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4464.58万元。该工程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区包括同德县尕巴松多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村庄居民区。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工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可缓解、可控制。我局同意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原则同意按环评报告所列建设内容、规模按拟定的选线和设计实施。
二、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施工及运营期间,在穿越尕巴松多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应加强环境风险管控,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设置防撞护栏和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标志,设置视频监控设施,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引发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故,切实保障全县群众饮水安全。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工程应严格控制占地,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轻工程对周边草地的扰动,施工结束后须对临时占用场地实施恢复,确保与周边地貌和植被相协调。越岭路段采取浆砌石边坡防护措施并绿化。伴河段道路采用护岸墙及路肩墙、片石铅丝石笼进行防护。对原有取土场四周垂直边坡进行刷坡,采用浆砌石防护,并播撒本土草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回用,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预制件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穿越保护区路段临河边禁止堆放土石方、物料及建筑垃圾。靠近河流道路边设置截排水渠,将雨水引流至水源保护区外。涉水区域禁止机械清洗、检修等作业。涉水涵洞施工采用双壁钢围堰的方式,有效减缓因工程实施可能对周边水体造成的影响,确保周边河流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穿越村庄路段施工时采取洒水等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施工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1.8米的防尘围挡。运输渣土、砂石的车辆在途径村庄时应采取篷布覆盖措施,减缓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工程周边村庄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施工期施工场地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穿越村庄路段施工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隔声挡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穿越村庄路段原则上禁止夜间22:00至晨6:00安排大型机械施工,确需安排施工的,因提前向我局报备并向社会公告。施工机械穿越村庄路段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原则上不得安排大型机械集聚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维修,保持润滑、紧固部件,降低机械噪音排放。施工期施工场地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1)限值规定。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工程临时性占地,减少因工程施工对道路两侧草地占用。妥善处置开挖的土石方和建筑原材料,落实覆盖、遮蔽等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及时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防止因项目施工对周边草地造成“白色污染”。
以上预审意见妥否,请审示。
2020年6月1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