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0-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同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思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照年初县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十四五”规划年度目标,现将同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目标汇报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主要工作
1、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遵循申请条件公开、审核程序透明、轮候规则公正,分配结果公正和运营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
2、加强租金的收缴工作,严查转租、私自出租、欠租、拒交租金的违法行为。
3、加强物业管理,规范服务工作。
4、加强执行住房建设项目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期。
5、完成上级交办的一切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按照公正程序、公开过程的原则,严格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已建成13个小区4304套,现已配租2487套,今年共登记资格申请378户,审核通过资格126户,其中低收入无房户48户,住房困难户37户,外来务工41户。
二是成立保障性住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位房管员实行“承包制”,分片、分组动态管理方式,通过入户摸底调查、电话问询等方式对于承租户私自转租、出租及无故长期拖欠房租情况进行核查、截止目前已发现187户存在以上行为的承租户,通过电话催收、约谈当事人及张贴通知等方式进行房屋欠款催收、强制退出等工作,截止9月底,已收房款232.800元,并将继续大力核查违规使用保障房的情况,及时严肃处理;针对保障房小区分散,保障对象自身准入条件各异,物业收费标准偏低、住户缴费意识淡薄、规范物业管理、公共实施维修成本较高等问题。2020年11月积极引进物业公司,承担小区内环境卫生打扫、车辆进出、停放服务和管理等职责,持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三是依据《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政办〔2020〕21号,修订《同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同政办〔2015〕159号)(以下简称“办法”),预计10月底完成,按照《办法》实施保障性住房管理,维护承租户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投入资金197,7959元。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别对祥和小区、德吉小区、转角楼、巴曲小区、阳光小区、赛康小区、团结小区、丽塘小区等8个小区进行墙面修复,墙体粉刷、更换水槽、马桶、灯泡;增加环卫设施,入户单元门的更换。
五是不违规违纪操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形成合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此项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被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复杂,主要表现有:一是保障对象动态管理难。由于目前我县的公租房大量入住,近三年起不再建设公租房,大量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入住后的管理,需要挨户现场勘查,审核收入、人口变化等,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二是历年遗留问题突出。承租户对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知识了解不深,认为分到房子就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存在准入对象长期无故拖欠租。三是保障对象信息录入难。保障房新系统于今年上线,往年录入的旧系统数据只能导入申请户主,家庭成员需重新录入档案,且信息录入员只有一名,工作量大;部分承租户信息缺失严重,导致系统录入进程缓慢,录入率低。四是固定资产录入不完善。保障性住房初期建设竣工后,部分项目没有及时录制,导致现在录制查阅困难,现有的资料数据与财政拨款数据有差异,力争在年底完成。五是维修资金回拨流程繁琐。保障性住房租金上交财政后,维修租金回拨流程繁琐,耗时久,新的突发的问题无法及时及时维修,导致住户对后续管理工作不满意度上升。六是干部职工超出配租标准严重。按照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青民发【2020】1号文件规定,海南区域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为633元/月,我县大部分入住的公租房已超标准。
三、2022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深化住房保证体系。2022年力争推出公租房食物配租房源241套,持续扩大保障房源供给,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户职工的基本住房。
(二)推动物业管理提质。完善《同德县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条例》并做好相关宣传,完善业主委员会或小区自治委员会管理模式等相关配套政策,保障各小区的文明和规范管理。
(三)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各项目施工建设稳步推进,协调安排好各项工程建设,抓好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