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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3-06-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同德县重点项目推进调度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同德县重点项目推进调度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同德县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要保持经济稳中向好,必须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在已有大量项目的同时,更要加大新的投资力度,努力扩大经济总量和提高结构质量。但是,重点项目建设面临的问题也日益明显:重要性与缺口性不同,资金和投资难关越来越严峻,建设周期和工期逐年加长,进度控制和监管比以往更具挑战。为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重点项目推进调度办法”,会成为当前工作作中必要的任务。结合同德县实际,特制定成县重点项目推进调度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及要求有哪些?
第一条 为扎实有效做好全县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促进投资平稳较快增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成县重点项目推进调度办法。
第二条 重点项目推进采取会议调度与现场调度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条 重点项目推进调度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重点项目推进调度分为“月调度”和“季调度”。
(一)“月调度”,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持,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和水利局部门负责人固定列席,其他项目单位根据相关议题列席。
(二)“季调度”,由县长主持,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和水利局部门负责人固定列席,其他项目单位根据相关议题列席。必要时,邀请县委书记出席。
第四条 需列入县政府项目推进调度会议研判推进的工作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综合分析,填写《同德县人民政府项目推进调度会议研究事项申报表》,提交县发展和改革局,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筛选汇总提交会议。
第五条 重点项目推进调度会议主要研究会商各部门难以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任务、项目建设以及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和群众、企业反映的堵点难点焦点问题。需要政府协调、多部门多行业配合、集体研究会商解决的其他重点、难点工作。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沟通、决策、交办、督办。
(一)听取项目单位问题汇报。
(二)通报上一期调度会议提出的项目解决方案的督办落实情况,研究部署本期工作任务。
(三)研究解决本期《项目推进调度会议研究事项申报表》中清单问题。
(四)研究下一阶段存在的其他问题等事项。
第六条 对“红黄牌”通报的项目,实行不定期现场调度,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实地查看,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制定解决方案,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第七条 各部门职责: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项目推进调度会议的召集工作,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调度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调度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推进调度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汇报全县项目推进及“红黄牌制度”通报情况,分析项目推进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县统计局负责汇报全县建设项目统计入库,对全县固投季度完成率进行预警预测,提出建议和措施,及时向调度会议提出相关建议。
(四)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要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对项目用地精准保障,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机制,负责汇报相关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情况;汇报相关项目使用林地、矿藏开采等相关手续的审核情况。向调度会议提出相关建议,同时对本局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汇报,并及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下一步计划。
(五)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汇报相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向调度会议提出相关建议,同时对本局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汇报,并及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下一步计划。
(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汇报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情况。向调度会议提出相关建议,同时对本局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汇报,并及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下一步计划。
(七)县农牧和水利局负责汇报项目防洪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等手续办理情况。向调度会议提出相关建议,同时对本局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汇报,并及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下一步计划。
(八)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汇报相关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向调度会议提出相关建议,同时对本局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汇报,并及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下一步计划。
(九)相关乡镇负责汇报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调度会议提出相关建议。并对各大局提出项目需求建议及下一步发展计划。
第八条 重点项目推进调度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一)形成纪要。重点项目推进调度会议结束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会议纪要初稿,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报县政府同意后,印发各有关部门执行。
(二)建立台账。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县重点项目推进调度会议协调推进项目问题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定期通报进度。
(三)跟踪问效。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对重点项目推进调度会议议定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推动落实。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限要求办结的,或无正当理由延迟办结的,要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红黄牌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黄牌警示”
1.资金下达四个月后仍未完成招投标工作的项目;
2.在无客观因素的影响下,季度未完成当季工程量的50%;
3.项目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仍未支付项目预付款,或项目竣工验收20个工作日仍未支付全额工程款(除3%的质保金外)的项目;
4.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率低于年度分配任务70%的项目;
5.超过项目建设年限半年,仍未交付使用的项目;
6.其他给予“黄牌警示”的事项。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红牌警示”
1.资金下达半年后仍未开展招投标工作的项目;
2.在无客观因素的影响下,完成年度任务总工程量低于50%的项目;
3.项目签订合同20个工作日仍未支付项目预付款,或项目竣工验收40个工作日仍未支付全额工程款(除3%的质保金外)的项目;
4.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年度分配任务50%的项目;
5.超过项目建设年限一年,仍未交付使用的项目;
6.连续三次收到黄牌预警的;
7.其他给予“红牌警示”的事项。
四、“红黄牌制度”处置措施是什么?
答:(一)收到黄牌警示的项目建设单位,由县发改局对其实行重点督查督办,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各自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确实存在困难的及时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做好协调解决。
如项目建设单位连续三次收到黄牌警示,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收到红牌警示的项目建设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县政府主管领导作出情况说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如红牌警示后,仍未按时限要求办结,影响全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进度的则由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县政府党组做检查,并纳入“推拖慢懒散”重点整治范围,进行严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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