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8200000105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同德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民政信息数据管理和民政综合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创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方式。
(三)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低收入经济核对工作。
(四)建立健全统筹协调老年健康,养老服务,养老保障,养老产业工作机制。
(五)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殡葬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统 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七)负责残疾人权益保护,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工作。
(八)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组织实施,健全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
(九)拟定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服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全县民政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计划,指导和监督县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使用;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和本部门民政财务管理。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负责人
同德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吉加
三、办公地址
同德县西大街1号县人大县政协综合办公楼215室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时间:8:30-12:00;14:30-18:00
冬季时间:9:00-12:00;14:30-17:30
五、联系电话
0974—8592965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相关规定,不设内设机构。
七、下属单位
不设置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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