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8200000107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国家税务总局同德县税务局机构职能
第一部分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关于完善各级税务局“三定”规定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同德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同德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海南藏族自治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湖景区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藏族自治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湖景区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钱丽霞: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为第一责任人。
辛元福: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分管党委纪检组。
陆刚: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谢果演: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组织人事股、法制股(税政股)、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尕巴松多镇西大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74-8592937
传真号码:0974-8592937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尕巴松多镇西大街1号
邮政编码:81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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