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8200000108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同德县巴沟人民政府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乡、村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乡工作,研究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乡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乡各族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乡的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保密、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乡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乡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乡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乡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5.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五、乡人武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
和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
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
武活动,完成急、准、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完成战争潜力调査,负责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做好动员准备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优抚工作,保护军情况;
7.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任务。
六、负责人
多杰仁增
七、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同德县巴沟乡人民政府
八、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九、联系电话
0974-8599123
十、内设机构职责
(一) 党政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负责党政机关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
2.起草或审核以乡党委、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组织信息报送,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起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作用;
3.围绕乡党委、政府总体各种部署,负责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传递和上报工作;
4.组织、安排乡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抓好机关的自身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承办政府重要会议;
6.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及保密、信访工作;
7.负责交通工具、通信设备、公共财物的管理;
8.严格按照公章管理使用办法认真负责管理乡党委、政府印章及其他行政事务
(二)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增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工作职能】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乡党委政府的职能机构,主要承担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组织重点区域的整治督促检查,指挥所辖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研究、拟定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工作安排和措施,提交乡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2)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稳定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乡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牵头制定工作预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稳定问题;(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对可能引发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并协助乡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妥善处置。定期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表,重要情况及时上报;(4)组织、发动村和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巩固与深化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5)强化辖区防范网络,控制和减少发案;(6)及时排查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按时总结和上报本乡综治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点治理工作;(7)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社会组织、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责任倒查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8)加强民调会、治保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并督促、指导村综治组织、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工作,加强防控体系建设;(9)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以及对“十八类”重点人员的管控。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企业周边治安整治等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赌、禁毒、扫黄打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10)做好重大政治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的维稳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11)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指定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青妇工作职责
工会组织工作职责:
1.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3.动员职工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4.做好职工内部矛盾的疏导和劳动手续的调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安置管理工作。
共青团组织工作职责:
1.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2.大力提倡见义勇为,继续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青年维护社会治安;
3.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努力减少青少年犯罪;
4.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妇联组织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
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一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
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基层妇女开晨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5.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
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
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
的社会环境。
(四)乡财务室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乡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乡所属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工作;
2.负责各项惠农政策、优抚政策以及救助资金的及时兑现;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对各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专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乡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工作;
5.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工作;承担农村税费改革的具体工作;
6.负责乡党委、政府以及县财政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1.组织指导乡便民服务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纳入便民服务大厅的集中管理所有审批、收费服务项目,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
4.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
5.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6.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
7.承办乡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乡社会事务综合管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乡社会事务综合管理中心是乡政府主管全乡社会行政事务的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全乡民政、残疾人、计划生育、新型医疗合作、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等社会事务的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工作职责】
一、民政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县、乡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本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本乡救灾工作,及时报灾、核实;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负责农牧区临时救济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
(3)宣传贯彻婚姻、收养、殡葬法规,按法律规定办好婚姻登记的相关手续,积极做好移风易俗工作;
(4)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对农牧区特困户生活救助的调查核实;
(5)做好捐赠物的发放和使用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发放和使用情况;
(6)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低保对象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照低保工作的管理运作程序,做好低保审批、公示、发放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并贯彻好农牧区五保供养条件,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好本乡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五保户供养金的发放;
(7)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本乡退伍义务兵的安置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负责本乡的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及在乡伤残军人抚恤金;
(8)加强社会福利管理,研究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对本乡各类残疾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好残疾人帮扶解困工作,多形式、多渠道扶持贫困残疾人,搞好残疾人服务,按时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金;
(9)依法搞好基层政权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建设工作,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工作;
(10)协助做好本乡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承办本乡地名命名、更名的报批工作;
(11)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
(2)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3)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咨询和指导工作;
(4)做好计生统计业务台帐、定期收集、整理、归档计生工作的文书及图片资料,及时掌握计生动态信息,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
(5)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6)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保证避孕药具免费供应和随访工作;
(7)负责本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
(8)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审核与申报工作;
(9)负责本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0)做好《生殖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
的发放、行政执法和社会抚养费收缴工作;
(11)负责计划生育协会、康福家行动等工作;
(12)指导、督促、检查村级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村级计生人员的业务培训;
(13)负责协调卫生院计划生育相关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职责:
(1)为农牧区参保群众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业务管理、监督、指导和经办服务;
(2)认真贯彻执行新农合工作的相关文件和管理措施,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 负责宣传、发动、组织辖区内农牧民参加合作医疗;协调各村认真组织和筹集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个人筹资部分的收缴;
(3)负责一年一度参合农牧民信息的录入、审核,制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卡、证、表、册的管理,及时填发就诊证,管理参合农民的参合档案;
(4)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的运行管理,发现、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的医疗行为、收费行为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定期、不定期向乡党委政府和县合管办汇报工作,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5)负责本乡辖区内农牧民住院费用的收集与补偿初审,及时与县合管办进行机构间的结算手续;
(6)、负责解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对象的咨询;
(7)负责对意外伤害责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8)定期汇总参合农民补偿费用资料,向社会公布全乡新农合基金收支及医药费补偿情况;
(9)协调处理本乡合作医疗的日常事务,落实县合管办交办的任务,并接受检查指导。
四、乡农牧区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乡区域内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并录入有关信息;
(2)负责宣传、发动、组织本乡区域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农牧民参加养老保险;协调各村做好参保人员基金的征缴等工作;
(3)负责各类信息、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4)负责承办本乡区域内达到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审核认证、上报及信息修改工作;
(5)负责全县参保人员待遇社会化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参保人员死亡信息审核、校对及上报工作,并协助做好继承处理工作;
(7)负责参保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8)完成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乡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乡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是乡政府下设的负责全乡综合发展建设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乡经济发展规划与计划、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交通、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中心归乡政府领导和管理,业务上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
【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公平,坚持依法治乡,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
(2)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包括农牧业、工业、旅游业、服务业、集镇和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3)培育和促进以牛羊育肥和特色养殖为重点的高效畜牧业,经劳动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的劳务经济等农牧业特色经济发展;
(4)负责农业(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统计、土地、房产、地质灾害、矿产资源管理、交通运管、村级道路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5)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当地畜牧业生产和疫情调查、统计,掌握动态和疫情报告工作,做好动物疫病的诊断、防治,开展畜禽检疫;做好畜牧技术培训、咨询和服务,推广科学饲养技术;
(6)负责做好全乡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协调和指导畜牧业服务部门的工作,审查监管各村各项财务收支、负责工业、畜牧业、林业、农机等各项生产和技术服务方面的工作;
(7)为全乡区域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包括集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管理、农村牧区产业化示范引导、政策和信息服务;
(8)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和矛盾疏导机制,落实社会治安治理的措施;
(9)协助乡政府做好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火、生态治理、耕地草原保护,林业生态和环境保护工作;
(10)抓好全乡水利基础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水、雨、汛、旱、灾等情况,做好防汛抗旱,做好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实施好水土保持项目;
(11)规范公共服务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12)做好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对村经济组织的收支分配进行审计和监督,推行村事务公开。指导村财务、村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的规范管理,促进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3)承办完成乡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及其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办、所、中心做好有关工作。
巴沟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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