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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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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8200000108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7-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同德县市场监管局机构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依法组织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登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行政审批、备案管理和行政许可;承担各类行政许可的现场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商品交易市场主体资格和交易行为,查处市场违法行为;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四)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五)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流通领域生活消费商品及生产资料商品质量,按职责分工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六)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制定辖区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酒类的市场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抽检工作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工作。

(七)负责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与农牧部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汇总分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志;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中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泡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开展食品药品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违法广告的职责。

(十一)负责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作出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并进行考核评价。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分流工作;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十四)负责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工作。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根据授权开展反垄断执法检查;依法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依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十六)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违法案件,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指导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七)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实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建设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等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指导我品牌产品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十九)负责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组织对广告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查登记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二十)负责依法组织管理全县登记注册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

(二十一)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二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推动企业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依法监督管理企业事业标准化生产,治理“无标”非法生产;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审查和登记等工作;负责新产品、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审查;负责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二十三)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监管工作,监督检查锅炉环境保护标准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资格和资质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告知、登记工作。

(二十四)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五)负责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组织指导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活动。

(二十六)负责监督国家价格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拟订全县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七)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人事、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 同德县尕巴松多镇东大街335号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8592903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三、办公时间

4月-10月份: 8:30-12:00, 2:30-6:00

11月-3月份: 9:00-12:00, 2:30-5:30

四、负责人简历

尕藏加,男,藏族,大学本科学历,于2018年8月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联系方式:156****5366。主要负责市场监管局全盘工作及办公室工作。

桑本加,男,藏族,大专学历,于2021年4月任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联系方式:139****4911。主要负责同德县市场监管局财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商标广告合同监管、法制业务、执法稽查、个私协会(含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举报中心(12315指挥中心)、物价方面的工作。联点尕巴松多市场监管所、唐谷市场监管所,分管尕巴松多、唐谷和巴沟食品药品业务工作。

旦增加措,男,藏族,大学本科学历,于2022年9月任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联系方式:139****0055。主要负责同德县市场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管、特种设备监管、计量、安全生产工作。联点河秀市场监管所,分管河秀食品药品业务工作。

李文鹊,女,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于2023年5月任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联系方式:180****4422。主要负责同德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及信用监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方面的业务工作。联点尕巴松多市场监管所,分管尕巴松多食品药品业务工作。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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