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11029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0-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同德县唐谷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乡镇作为直接面对百姓的“一线”政府,作为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既担负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重要任务,又是党和政府政策的实施部门,同时还要具备强大的执行力和便捷、灵活、高效的服务平台。唐谷镇是一个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藏民族聚居镇。位于同德县城西南部,东与黄南州泽库县接壤,西依黄河与兴海县相望,南与本县秀麻乡为邻,北隔巴河水与巴沟乡相连,镇政府驻地距县城17公里。唐谷镇辖17个村60个社和2个社区,现有总户数2951户1.39万人。(其中,藏族人口占全镇人口的99.5%)
办公地址:同德县唐谷镇那仁村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单位法人:仁青(177****7334)
单位联系电话:0974-8599335
同德县唐谷人民政府领导简介
周先加,男,藏族,青海同德,1974年3月出生,1990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青海省同德县唐谷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仁青,男,藏族,青海化隆人,1987年4月出生,201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同德县唐谷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乡科正职领导。
夸泽加,男,藏族,青海同德人,1973年8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同德县唐谷镇人大主席,一级主任科员。
李卓玛,女,藏族,青海门源人,1989年06月出生,2014年0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同德县唐谷镇党委副书记,乡科副职领导。
索应存,女,蒙古族,1991年07月出生,2013年08月入党,中共党员,青海大通人,大学学历,现任同德县唐谷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四级主任科员。
马丽,女,回族,青海门源人,1988年12月15日出生,2016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同德县唐谷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乡科副职领导。
索南才让,男,藏族,青海同德人,2014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同德县唐谷镇人武部部长,三级主任科员。
王佳,女,汉族,陕西旬邑人,1989年8月出生,2014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同德县唐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四级主任科员。
丁有为,男,汉族,青海西宁人,1994年6月出生,2016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同德县唐谷镇副镇长,四级主任科员。
池延栋,男,土族,青海大通人,1992年9月30日出生,2017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同德县唐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四级主任科员。
才让加,男,藏族,青海同德人,1984年12月出生,200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同德县唐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乡科副职领导。
同德县唐谷镇人民政府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一、机关简介
二、政策文件
三、规划信息
四、行政许可
五、财政预决算
六、政府采购
七、重大项目
八、其他政府信息
唐谷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各族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保密、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镇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镇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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