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8200000109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同德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统计工作。负责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经济指标的考核监控。
(二)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管理和协调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审批统计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开展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执行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三)负责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固定资产、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和工资、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非公有制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按规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体系,依据有关统计标准及运行规则,统一管理统计数据库网络。
(八)协助管理乡镇统计员,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相关工作。
二、负责人
唐仲武
三、办公地址
同德县西大街1号旧区党政综合办公楼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联系电话
0974—8591159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无
七、下属单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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