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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610260000132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10-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同德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统计、数据、粮食、能源、招商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发展趋势预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发布经济信息。参与拟订全县财政、金融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编制利用外资计划,监测分析利用外资趋势。负责全县经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承担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交办的任务。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组织拟订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承担规划县内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工作。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统建等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基础社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及重大项目建设。组织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规划、重点任务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铁路、民航机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协调生态环境以及生态移民、退牧还草规划的实施。

(六)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资金安排及项目年度计划的下达等投资计划管理工作。

(七)提出地区开发和以工代赈政策及建设计划,承担以工代赈的具体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布局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指导监督重要物资和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参与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大问题。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预测价格水平变动,提出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

(十二)负责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按照国家规定权限核准、备案、验收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和衔接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指导能源行业管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

(十三)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

(十五)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及要素配置,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现代化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工业企业融资,搭建融资平台,负责工业、信息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保障有关工作。

(十六)提出工业信息化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的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信息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管理。

(十七)指导行业管理和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推动信息产业、信息服务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十八)拟订原材料业、消费品业、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工业企业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盐行业的管理。

(十九)拟订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业、通信业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重点项目监督,指导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二十)负责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协调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一)统筹推进信息化产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融合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发展,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责任,负责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二十二)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行业发展,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的管理创新,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信息化更新换代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三)实施民爆物品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

(二十四)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有关投资促进的政策措施和招商引资工作规划。

(二十五)组织协调工业企业融资工作,协调金融机构解决工业企业信贷等工作。

(二十六)提出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商贸企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动方式的发展。

(二十七)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八)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市场调控。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二十九)按权限管理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的有关工作,促进外贸活动。

(三十)负责监督管理食盐,再生资源回收和汽车、酒类流通、成品油、边销茶行业。

(三十一)根据县政府授权,代表县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指导和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十二)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企业的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三十三)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审定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产权(股权)转让方案,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变动、注销工作,指导产权交易市场的培育和监管工作。

(三十四)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出资企业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出资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工作,指导工青妇工作。

(三十五)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同德、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三十六)组织数字政府平台型应用建设和管理,协调全县政府服务应用系统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十七)统筹数据要素、数据资源、数据应用协同发展。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进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据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三十八)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落实相关数据安全政策。

(三十九)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同推进大数据和各类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平台培育和建设。协调推进数字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四十)受理数据要素交易的投诉、举报。

(四十一)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统计工作。负责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经济指标进行考核监控。

(四十二)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管理归口协调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开展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础业务基础设施建设,执行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数据质量考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四十三)负责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十四)组织实施农林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四十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和工资、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社情民意、非公有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能源、房屋、贸易等基本统计数据。

(四十六)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控制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和评估活动。

(四十七)协助管理各乡镇统计人员,指导乡镇统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

(四十八)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数据库体系,依据有关统计标准及运行规则,统一管理统计管理数据库网络。

(四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财经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

同德县新区党政综合办公楼二楼西边

三、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四、办公电话

0974-8592077

五、下属单位

(一)同德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挂同德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牌子)

1.主要业务范围

研究拟定全县重大项目的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全县电子商务方面的服务工作;承担编制全县电子商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督促检查指导电子商务工作;按月、季度统计电子商务相关数据及报表。

2.负责人

才让太

3.办公地址、电话

同德县新区党政综合办公楼二楼

0974—8592077

(二)同德县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挂同德县招商服务中心牌子)

1.主要业务范围

承担全县中小微企业创业扶持、投融资、技术创新和信

息咨询等服务工作;承担县招商工作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组织参加招商活动的衔接落实、跟踪服务、协调联络工作。

2.负责人

才让太

3.办公地址、电话

同德县新区党政综合办公楼二楼

0974—8592077

(三)同德县统计局普查中心

1.主要业务范围

普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县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开展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发布本县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2.负责人

才让太

3.办公地址、电话

同德县新区党政综合办公楼二楼

0974—859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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