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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610260000132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10-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同德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农牧、科技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牧、科技和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提出农牧业有关配套措施建议。

(二)指导农牧区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监督管理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殖大户,引导农牧业市场经营主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三)组织实施促进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编制农牧业投资项目管理库、农牧业开发规划以及组织实施履行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监管职责。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参与拟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含胚胎冻精)、农药、兽药、农机、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和监督管理。指导农牧业机械化发展,负责农业机械安全工作。依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五)组织农牧业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主管动植物防疫工作,承担组织动植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

(六)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的职责,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推广。

(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牧)滩涂与湿地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整治改良政策,并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负责全县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八)拟订农牧业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区划,指导农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牧区节能减排,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九)拟订农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实施农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牧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负责国家、省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初审、申报和组织实施,促进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指导科技中介、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工作。

(十一)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等工作。指导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及应用示范。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十二)编制科学事业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科学技术普及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

(十三)负责协调科技园区、示范基地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相关工作。

(十四)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荐和申报高端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进“科技乡镇长团”活动、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制度。

(十五)提出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科技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交流与合作,实施科技对口支援工作。

(十六)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县管河湖流域的综合治理规划和防洪规划。按规定制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项目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生产经营、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评估制度,严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十八)按区域拟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县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申报、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工程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资金使用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照权限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运行与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县属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与安全管理。

(十九)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关工作,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二十)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牵头负责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十一)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重要河流、湖泊及河岸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二十二)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牧区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十三)负责县内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二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县内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负责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救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十五)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牧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推进职能转变。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同德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办公室(二)、财务室。

三、下属单位

(一)同德县畜牧兽医站

1.负责人:林元

2.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动物及水生野生动物疫病的防疫、检测、预报、诊断、防治工作;承担全县动物及水生野生动物疫病、流行病调查及动物及水生野生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拟定全县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承担全县畜禽养殖疾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县畜牧业生产技术指导及调查统计工作;承担全县饲料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承担全县乡镇畜牧兽医站业务指导工作。

3.办公地址、电话

办公地址:同德县旧城区政府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0974-2171

(二)同德县农牧和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人:杨晓旭

2.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农机、农技、作物防疫、中草药、花卉等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负责种质资源、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引进、试验、繁育与推广;开展救灾种子收储、种子质量检测及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农广校教学工作。承担水资源监测;提供水利运行、节水、水生态、防汛抗旱、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服务;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实施乡镇节水灌溉、人畜饮水、水土流失普查监测与综合治理;保障河湖管护技术服务;储备管理防汛抗旱物资;提供水利工程质量技术支撑;推广农牧水利先进技术与材料工艺。开展工程占地、淹没区实物核查登记,核算征地及附着物补偿;落实安置点配套建设、群众搬迁、过渡安置及过渡费兑付;负责安置项目招标、施工监管、自验及档案整理归档。负责征地移民补偿、安置工程、后期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与监管;规范台账、报送进度,配合审计及监督评估工作。

3.办公地址、电话

(1)办公地址:同德县旧城区政府办公楼一楼

(2)联系电话:0974-8592774

(三)同德县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1.负责人:才让索南

2.主要职责:开展我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我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我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我县农药、兽药、化肥、重金属污染及残留物的抽样检测工作。负责制定县域内农畜产品质量检测方案。定期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对全县农畜产品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3.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同德县旧城区政府办公楼三楼

(四)同德县少数民族科普队

1.负责人:周措吉

2.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范围科学普及工作的落实;重点负责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新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应用;落实省、州科协科普项目、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等。

3.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同德县旧城区政府办公楼三楼

(五)同德县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

1.负责人:周毛

2.主要职责:承担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村级财政业务监督、审核以及财务公开工作;承担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的采集、汇总、上报、对外查询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监测工作;承担全县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农牧民负担情况的调查和统计工作。

3.办公地址、电话

(1)办公地址:同德县旧城区政府办公楼一楼

(2)办公电话:0974-8592901

(六)同德县水利建设管理局

1.负责人:马文军

2.主要职责:负责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及申报工作。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依照获批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开展工程建设,按规定完成设计变更的审核与报批。根据工程建设需求设立现场管理机构,聘任机构行政、技术、财务、质量、安全等主要负责人。依规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开工备案相关手续。对接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征地移民等工程外部建设条件。依法开展项目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签订并履约各类项目合同。编制、审核、上报项目总体及年度建设计划、资金申请,配合落实建设资金,完成年度建设及投资任务,严格依据概预算管控工程投资,规范管理、使用建设资金。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的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及建设责任制落实等各项工程管理工作。编制、上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落实度汛安全措施,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度汛及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在建工程度汛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负责。组织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按验收规范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工作。统筹工程档案管理,监督、核查各参建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组织落实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相关措施。牵头推广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并落地实施。

3.办公地址、电话

(1)办公地址:同德县旧城区政府办公楼五楼

(2)办公电话:0974-8592220

(七)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1.负责人:牛延庭

2.主要职责:组织起草有关扶贫开发的规章草案及政策措施,拟订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和扶持对象,组织开展贫困状况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拟订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指导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执行信贷扶贫贴息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筛选、审核以及上报;监督检查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和贫困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申报并扶持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协调推进定点扶贫、对口支援帮扶工作。组织协调县直机关的定点帮扶和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和扶贫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精准扶贫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精准扶贫开发为主的扶贫工作,制订全县精准扶贫规划。

3.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同德县旧城区政府办公楼三楼

四、办公地址

同德县旧城区政府办公楼(西大街1号)

五、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0974—8592806

七、负责人

尼玛才让 同德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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