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610260000132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10-2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职责
(一)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指导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抚、抚恤等工作。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州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目录,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1个内设机构:
同德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办公地址
同德县人大政协综合楼三楼(321室)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0974-8598787(传真同号)
六、负责人
才让三智 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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