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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12-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事信息

关于才旦本等6名同志晋升相应公务员职级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县公安局党委,县水利局、县委老干部局:

根据《海南州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依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经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经2018124日十五届县委第27次常委会议讨论决定,下列6名同志符合晋升相应公务员职级条件:

才旦本同德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符合正科职级晋升条件,自20186月起享受正科职级工资待遇。

旦正才让,同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符合正科职级晋升条件,自2017年5月起享受正科职级工资待遇。

孙梅英,同德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符合正科职级晋升条件,自201811月起享受正科职级工资待遇。

英青,尕巴松多镇副主任科员,符合正科职级晋升条件,自20185月起享受正科职级工资待遇。

诺日才让,尕巴松多镇副主任科员,符合正科职级晋升条件,自20185月起享受正科职级工资待遇。

尕杰加,秀麻乡副乡长,符合正科职级晋升条件,自20181月起享受正科职级工资待遇。

                                中共同德县委

2018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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