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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万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同委〔2020〕60号文件,决定:
万玛同志任同德县城市管理局局长(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赵有鹏同志任同德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副主任(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郭红梅同志晋升同德县社会保险服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英娥同志晋升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尕巴松多市场监督管理所一级主任科员;
焦云同志任同德县工程质量监督站三级主任科员。
免去:
袁海曦同志同德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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