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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9-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关于晏友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6年8月24日县委第71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晏友庆同志任县委正科级组织员;
豆本加同志任唐谷镇党委书记;
公保项见同志任河北乡党委副书记;
才让三智同志任秀麻乡党委副书记;
青却加同志任县委组织部主任科员;
张正福同志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华泽加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吴洪海同志任县法院办公室主任;
项欠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
斗格同志任县政府督导室副主任科员。
免去:
红卫同志唐谷镇党委书记职务;
豆本加同志河北乡党委副书记职务;
武同生同志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豆太加同志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祁万红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志办主任职务;
杜慧群同志县工商业联合会秘书长职务;
张生清同志县三江办副主任职务;
龙生泉同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斗格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周先同志县工商局河北工商所所长职务;
晏友庆同志县考核办主任职务;
张正福同志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青却加同志秀麻乡党委副书记职务;
才让三智同志石藏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公保项见同志尕吾毛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项欠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协理员职务。
请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职务任免手续。
中共同德县委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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