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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1-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随机一公开 |
自然资源局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要求,全面整治矿产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吸取“木里事件”经验教训,维持矿产开发管理秩序持续稳定,保护矿产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我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一家我县矿产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整治的企业,随机选派一名我局执法队执法监察人员,依法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使我县矿产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继8月27日-28日开展的我县矿产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后。9月24日,赵庆珊副县长等一行领导带领专项整治工作组人员,对同德县尕巴松多镇美日科紫托塘建筑用砂石矿等7家企业督导检查了矿产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整治整改情况。主要对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环评报告、草山临时征占用手续、开发利用执行等情况再次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发现仍有个别企业整改进度缓慢,效果不明显,态度不端正、不重视等问题。
此次督查中赵县长强调,一是要加强监管。自然资源局、农牧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正确处理双随机抽查与其他专项或重点检查的关系,对通过监测途径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在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时,要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的理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行业、抽查区域及抽查比例,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二是要重视整治。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之治、制度之治,实现矿产资源领域的长治久安,虽然企业已签定水土保持和环评报告等合同,但一定要进行仔细审查,各部门要做好对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及时让企业复工复产;三是要落实责任。对正在开采的矿山企业,要确保手续齐全、按规生产、达标排放,并做到边开采边恢复;对现未开采的旧矿山,要对照环保要求,逐一拿出治理方案,尽快恢复生态。要本着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举一反三、提质升级,走绿色矿山之路,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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