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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7-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随机一公开 |
同德县交通执法大队召开关于<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相关会议
根据海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公布<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的通知,7月21日下午我大队组织下属企业负责人及部分客运站驾驶员及时召开了会议。
会上,执法大队队长华增宣读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品目录》,并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和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是交通运输工作的重中之重,决不能掉以轻心,马马虎虎,做表面工作。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把旅客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因此,严格开展此项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会议要求各下属企业负责人,结合文件精神,逐级召开会议,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将公告张贴到客运站、售票窗口,道路运输企业,履行告知义务,客运站和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者依法开展安全检查,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依托成熟可靠,经济适用的安检设施设备,提升违禁品发现能力,并请依法依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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