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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8-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2018年 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同财农字〔2018〕503号
关于下达2018年
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县扶贫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切块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8〕996号),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30万元,请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17】925号)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规划,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切实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及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事项。
2018年8月9日
抄送:预算股、财监股,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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