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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4-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印发《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等决议的通知
同人大办〔2018〕21号
关于印发《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等决议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现将《同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同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同德县2018年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决议》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1)《同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
(2)《同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同德县2018年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决议》。
2018年4月4日
抄送:县财政局;档(二)
同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共印8份
同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
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
(2018年4月3日同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
同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县财政局局长才让华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同德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县财政预算。
同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同德县2018年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决议
(2018年4月3日同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同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丁瑞毅《关于提请审议同德县2018年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政函【2018】1号)。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同德县2018年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符合国务院和省、州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有利于全面盘活我县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稳定基金等各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会议同意《同德县2018年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统筹整合财政存量资金4218.73万元及两种整合方式。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和预算单位要从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落实统筹整合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扎实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统筹整合财政存量资金要重点用于民生领域和推进城镇化建设、产业扶持和保障房等领域,以及统筹整合后仍需要安排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要强化对统筹整合财政存量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财政存量资金效益,并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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