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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3-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同财农字〔2018〕4号
关于下达2018年
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县水利局: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2196号)。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水利发展中央资金3504万元。请列2018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
一、水利发展资金用于《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7〕181号)和《青海省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青财农字〔2017〕1445号)规定的支出内容。此次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优先用于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涉及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以及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小型水库建设、水土保持、淤地坝治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山洪灾害防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项目,各地应根据下达任务清单(详见附表1)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
二、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18年第一批水利发展资金工作清单
2.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3.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支出投向构成表
2018年1月10日
抄送:财监股、预算股,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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