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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8-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同德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确保我县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同德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才 本 副县长
副组长:童智加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东 雷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局长
才杰加 县教育局局长
才让华杰 县财政局局长
旦巴达杰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李旭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青却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列日多杰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东 白 县总工会副主席
加 环 团县委书记
卓玛扬吉 县妇联主席
杨 建 县残联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在县民政局,由童智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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