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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1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同财社字〔2015〕883号关于下达201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县民政局:
根据海南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社字[2015]59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1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4 万元,请增列201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805,义务兵优待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加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优待金,确保这项政策落实到每一个义务兵家庭。年终,将资金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州财政局。
2015年12月1日
抄送:预算股、财监股,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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