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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1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同财社字〔2015〕833号关于预拨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5]89号)规定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社字[2015]200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预拨2016年农村住房建设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建筑节能示范建设项目。请增列201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
要结合实际对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符合建筑节能示范条件且属本年度计划安排外的新建农房,经当地住建部门核实后可纳入建筑节能示范补助范围提前实施。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社字[2009]841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预拨2016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补助资金分配表
2015年12月1日
抄送:预算股、财监股、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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