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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11-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同财社字[2015]828号关于下达2015年城乡医疗救助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县民政局: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青财社字[2014]529号)文件要求和年初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2015年城乡医疗救助县级配套资金115万元。请增列201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0509,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
2015年11月16日
抄送:预算股,财监股,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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