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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11-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同财建字〔2015〕716号 关于下达2015年天然林资源保护 工程二期省级配套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省级配套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青财建字〔2015〕1696号),现下达我县2015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省级配套资金支出预算19万元,列201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506,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青财建字〔2003〕292号)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按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青财建字〔2009〕1938号),尽快办理工程概(预)决算的审查。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省级配套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青财建字〔2015〕1696号),现下达我县2015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省级配套资金支出预算19万元,列201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506,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青财建字〔2003〕292号)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按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青财建字〔2009〕1938号),尽快办理工程概(预)决算的审查。
附件:同德县2015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省级配套资金支出预算表
2015年10月12日
抄送:预算股、财监股,档
2015年10月12日
抄送:预算股、财监股,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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