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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10-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同德县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奖惩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促进财政管理工作科学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同德县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办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客观准确地反映机关工作实绩,力求实效。
2.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过程公开,标准规范,群众认可,结果透明。
3.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考评指标科学,重点突出,简便易行。
二、考评范围和内容
考评范围:按照《同德县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办法》确定的各预算部门为考评奖惩范围。考评采取按各预算部门的业务性质和工作职能分类考核的方式,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四类进行考评(详见部门类别考核表)。
考评内容:按照《同德县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办法》要求,对各预算部门财政制度建设、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及收支平衡、预算收支执行、财政资金监管等情况进行考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内容分不含专项补贴和含专项补贴。各项具体内容见《预算单位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和《部门类别考核表》。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评采用积分法,满分为100分。根据各乡镇和部门(单位)考评实得分值,将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成绩分值分为五个档次,即: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一档;80-90分的为二档;70-80分的为三档;60-70分的为四档;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为五档。不同的档次采取不同的奖惩办法。凡在预算管理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编报虚假漏报信息的,绩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视同五档对待。
对分值在二档以上(含二档)的乡镇进行奖励,按分值排名对排在前两名的乡镇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对分值在五档以下(含五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如考评分值达不到奖励档次分值则取消相应档次的奖励);对分值在二档以上(含二档)的部门(单位)按分值排名进行奖励,根据绩效考评单位分类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每类按考评单位总数的20%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4万元、第三名奖励3万元、第四名2万元、第五名奖励1万元、第六名以下均奖励5千元,(如考评分值达不到奖励档次分值则取消相应档次的奖励)。对分值在五档以下(含五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凡绩效考评结果被评为一档的,在安排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优先支持该部门申请的专项业务经费;被评为二档的,适当支持该部门申请的专项业务经费;被评为三档的,酌情安排该部门申请的专项业务经费;被评为四、五档的不安排该部门申请的专项业务经费。年内发生违规、违法被处罚的单位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
绩效考评结果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考评纪律
被考评乡镇部门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按要求报送各项数据材料,绩效考评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审议后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存在瞒报、错报、漏报行为的,将扣除相应得分,取消被考评单位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财政局和各预算单位,要严格考评程序和考评标准,做好相关考评和督查工作,考评结果出现失误的,要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并扣除责任单位一定的绩效考评分数。各预算单位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财政绩效考核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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