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09-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补助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同财社字[2015]586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社字[2015]135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请增列201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308,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此次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省财政按照“当年先行预拨、次年据实核算、差额多退少补”的补助方式,已将2014年补助资金进行了结算,并预拨2015年补助资金。
附件:2015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省级补助县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2015年4季度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015年8月24日
抄送:预算股,财监股,档。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