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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支出预算的通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海南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支出预算的通知》(南财建字〔2015〕396号),现下达我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预算110万元,此款分列201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199,住房保障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青财建字〔2003〕292号)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按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青财建字〔2009〕1938号),尽快办理工程概(预)决算审查。
附件:同德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 支出预算表
2015年6月24日
抄送: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预算股,财监股,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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