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4-09-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统计局 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
统计局 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统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统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统计部门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统计部门2013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统计部门2013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统计部门2013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统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定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统计工作。负责政府目标责任制度考核中经济指标的考核监控。
2、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管理和协调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审批统计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开展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执行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3、负责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固定资产、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和工资、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非公有制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按规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体系,依据有关统计标准及运行规则,统一管理统计数据库网络。
8、协助管理乡镇统计员,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
9、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3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单位年末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工资福利支出93.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91万元;专项经费支出68.53万元。
其他收入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拨专项、业务经费17.88万元,工会经费0.61万元,存款利息收入0.06万元。
上年结转和结余0.58万元
第三部分 统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统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统计局2013年度收支总决算203.95万元,比2012年收支总决算增加7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增加; 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活动;城乡一体化调查;统计信息网络扩建工程;扶贫监测等专项活动的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203.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4.82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18.5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上级主管部门拨付业务经费等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0.5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98.2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0.23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0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结转下年5.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统计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统计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7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0.65%。2013年决算数比2012年增加61.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的正常增资23.05万元;二是基本支出中专项经费支出增加38.0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3年统计局财政拨款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0.2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5.9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