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4-09-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司法局“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
单位:万元 | ||||||
年 度 |
合 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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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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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决算 |
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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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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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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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预算 |
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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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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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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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说明:201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共计6.34万元,2014年预算安排6.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2013年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局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验收工作、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公务接待和科技宣传等工作中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会议场馆租赁费。 2014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0万元。预算安排的主要理由:主要用于2014年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局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验收工作、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公务接待和科技宣传等工作中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会议场馆租赁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97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2.0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领导赴省、州开会,各科室、所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治县办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公务活动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4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2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2.0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领导赴省、州开会,各科室、所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治县办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公务活动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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