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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6-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2014年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的通知
同财农字[2014]249号
县森林公安分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的通知》青财农[2014]800号,经研究现下达2014年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328.3万元,其中:国有林管护资金316.06万元,公共管护资金1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补助2.24万元。管护费请列入201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501,森林管护;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社会保险费列201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104,社会保障缴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列201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503,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请贵局严格按照《青海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青财农字[2011]2446号)规定执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14年天保工程财政资金分配表
2014年6月9日
主题词:天保 工程 资 金 通 知
抄 送:预算股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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