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14-06-1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养老金补助资金的通知
同财社字[2014]41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养老金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社字[2014]211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养老金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1-3月份提标调整待遇资金 万元,4-6月份基础养老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专项用于农牧区年满60周岁以上农牧民基础养老金待遇的发放。请增列201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308,财政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从2014年1月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5元,由85元提高到110元。省财政将实行“当年先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补助方式,请各地区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省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当年现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补助方式。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并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及时报送财政局。
附件:2014年1—3月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待遇资金分配表
2014年4—6月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分配表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 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金 补助 通知
抄送: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预算股,国库支付中心,档。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