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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14-06-1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2014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同财社字[2014]40号
县民政局: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社字[2014]0079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2014年第一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请列入2014年支出功能类科目:2100509,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此次对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主要依据各地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人数、资金使用率和工作实效性等因素,适当向工作做得好的地区倾斜。
要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1]284号)和《青海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安排落实资金,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程序,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助,切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附件:2014年第一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分配表
二0一四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医疗救助 补助资金 通知
抄送:预算股,国库支付中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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