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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13-11-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2013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费预算的通 知
同财建(2013)146号
同德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海南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南财建字【2013】335号),现下达我县巴沟乡新村等五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经费预算资金1519.67万元,请专款专用。此项资金列201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1203,土地整理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青海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建字【2006】1367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德县巴沟乡新村等五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的批复》(青国土资土【2013】24号进行项目预算管理和计划实施。项目一经下达,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需报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二、项目完工后,请抓紧按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和占补平衡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通知》(青财建字【2009】628号)要求编报决算报表报省财政厅进行审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抄送:预算股,国库股,财监股,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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