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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9-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司法局“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
年 度 | 合 计 | 因公出国 (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备注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2012年决算 | 6.67 | 1.44 | 5.23 | |||
2013年预算 | 6.34 | 1.37 | 4.97 | |||
辅助说明:2012年,我局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共计6.67万元,2013年预算安排6.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局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中期验收工作、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业务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2013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7万元。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局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督查指导,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公证律师办案业务的检查和指导。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2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领导赴省、州开会,各科室、所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治县办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所办案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013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7万元,用于我局各科室所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治县办对全县的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所办案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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