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3-04-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等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的通知
县民政局: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等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通知》(南财社字【2013】05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205.21万元(详见附表),请列入201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20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临时补助;20817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临时补助;2081801,农村五保供养;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件: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等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困难群众 一次性补助 资金 通知
抄送:预算股,国库支付中心,档。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