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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4-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2013年新型合作医疗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下达新型合作医疗县级配套资金67.94万元。 请列入201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210050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07,医疗费。
附件: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新型合作医疗 县级配套 通知
抄送: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预算股,国库支付中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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